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
以全臺灣368個鄉鎮市區為拍攝目標,用創意表現出任一鄉鎮(可挑選成長的故鄉或有感情的故鄉)的特色。
全國公、私立國中、國小學生皆可參加。
(一)、報名日期:110年1月11日至110年9月30日。
(二)、初選入圍名單公布:110年10月12日。
(三)、網路人氣投票:110年10月12日至110年10月24日。
(四)、決選得獎名單公布:110年11月5日。
一律採網路報名,請至【紙風車臺灣少年金像獎-368我的家】影片徵選官網填寫報名表,含下列資料:
(一)、投稿者資訊:投稿者姓名、學校名稱、班級、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聯絡地址、E-mail。
(二)、影片名稱。
(三)、作品簡介:中文字200字內(說明拍攝該地區之緣由及影片特色)。
(四)、影片需上傳至Youtobe、FB等影音平臺,並提供影片連結。
(一)、投稿影片長度:2分鐘以內。
(二)、投稿影片數量:投稿數量不限。
(三)、投稿影片類型:創作類型不限。
(四)、投稿檔案格式式:1920(W)X 1080(H)之 mov/mp4 格式(建議以橫向方式拍攝)
(五)、投稿影片內容需以原創性內容為主,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影片、音樂、圖文資料等,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獲,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。
(一)、評選分為兩階段,第一階段為初選,依據評審評選結果,公布入圍者進入第二階段。
(二)、第二階段為決選,依據評審及網路票選結果,公布得獎者,另增設網路最高人氣獎、評審特別獎及最佳眼光獎。
邀請專家評審,依評分標轉進行評選,評分標準如下:
項目 | 評分標準 |
初選評選 | 評審評分以創意30%、地方特色呈現30%、作品完整度40%為標準 |
決選評選 | 評審依據影片創意、地方特色呈現及影片完整度評分,佔總成績80%,網路觀眾投票數佔總成績20% |
網路最高人氣獎 | 100%以網路票選結果為標準 |
評審特別獎 | 100%以評審評分為標準 |
最佳眼光獎 | 從優選得獎作品的投票中隨機抽出得獎者 |
初選入圍影片,可獲得入圍獎金及紙風車文教基金會頒發之入圍獎狀;決選得獎影片,可獲得獎金及教育部國教署頒發之獎狀(獎狀不列入升學優待),各獎項明細如下:
階段 | 獎項 | 人/組獎勵方式 |
初選 | 入圍獎 | 每支影片獲入圍獎金新臺幣2仟元獎金及入圍獎狀乙紙 |
決選 | 優選 | 共3名,每支獲新臺幣2萬元獎金及優選獎狀乙紙 |
佳作 | 共10名,每支獲新臺幣1萬元獎金及佳作獎狀乙紙 | |
網路最高人氣獎 | 共1名,獲新臺幣1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| |
評審特別獎 | 共2名,每支獲新臺幣2萬元獎金及獎狀乙紙 | |
最佳眼光獎 | 共2名,每人獲新臺幣5仟元獎金 |
(一)、主辦單位將於網路公告後,進行初選入圍者及決選得獎者之獎金給付聯繫。
(二)、得獎者需提供學生證明文件、監護人姓名、聯絡方式及「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匯款帳戶資料」。
(三)、得獎者需填寫勞務報酬單,如需繳納稅款,悉依中華民國綜合所得稅法辦理之。
財團法人紙風車文教基金會 / 02-2392-6170 分機269 陳小姐。
(一)、投稿作品不得涉及暴力、色及、誹謗,或有違反法律、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虞,且不得有重製、抄襲或轉載他人作品參加等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,若有違反規範者,投稿者須自負侵權責任,並取消參加資格或獲獎資格。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或遭第三人主張權利,主辦單位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(二)、參賽作品皆會呈現在活動官網上,公開讓民眾瀏覽。
(三)、入選作品,主辦單位可以剪輯至「紙風車返校日」及「綠光返校日」節目推廣,並有權進行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重製、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。
(四)、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,以活動網頁公告為主,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網站、活動規則、獎項及得獎公布等修改權利。